焚烧炉系列
罐区布置主要考虑的是安全问题。
⑴、 全厂性集中布置的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罐区、装卸站、存气罐应在厂区边缘,并需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侧风或下风向。其装卸站还应靠近铁路或道路。
⑵、 甲、乙、丙类液体贮罐,宜露天布置;贮罐支架,需涂耐火保护层。
⑶、 按照防爆规范的要求,罐区应设置静电接地和防雷设施。
⑷、 装置内为生产操作需要的缓冲罐不宜大量贮存甲乙丙类液体。
⑸、 罐区四侧都要有可以连通的通道,罐区通道的宽度要考虑消防车能方便进出。
⑹、 贮罐应安排、成组排列。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应按物料类别和贮量分组布置,一组贮罐不应超过两行。
⑺、 易燃易爆液体贮罐四周要设围堤或围堰。围堤容积大小要根据一旦发生事故易燃液体的溢出体积考虑。一般单个贮罐的围堤容积应与贮罐容积相等,多台贮罐在采取足够措施后,容积可酌减,但不得少于贮罐总容积的一半。易燃、易爆贮罐需有冷却措施,也可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安装,以避免太阳直晒,有利于安全。易燃、易爆罐区易布置在居民区下风向,减少对居民的影响。
⑻、 甲乙丙类液体贮罐或贮罐组应设防火堤。罐区泵房一般设置在防火堤外,距防火堤外侧最小距离5mm。
⑼、 装卸栈台可布置在罐区一侧,但必须远离工艺装置,且需有足够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。
⑽、 罐区内要有安全出入口及事故出口,一旦发生火灾时便于人员撤离及处理事故。
⑾、 气体罐区。气体贮罐有常压和加压两种。常压贮罐有各种干式、湿式气柜,气柜压力略高出大气压几十毫米水柱。加压贮罐有压力贮罐、钢瓶等。无论哪种贮罐都必须遵守有关规范及要求布置和使用,特别是易燃易爆气体更应严格执行。某些专门罐区如液化石油气站、氮氧站、液氯站等更应执行其专用的各项标准和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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